衡阳市发布的《对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确实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它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而非之前常用的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让购房者更加清晰地了解他们所购买的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减少因为公摊面积产生的纠纷和误解。也就是说,以后购房不存在得房率一说了,因为已经是100%得房率。
“100%得房率”这一表述通常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实际得到的居住面积完全一致,没有因为公摊面积而减少。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完全的“100%得房率”是比较罕见的,因为一些公共区域如楼梯、电梯、走廊等通常需要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摊。
根据通知内容,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叁部分组成。这意味着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将按照这叁部分面积的总和来计算价格,而不是按照包含公摊面积的建筑面积来计算。
此外,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明确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并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这一规定进一步保护了购房者的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处理可能出现的面积纠纷。
对于公示方面,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在销售前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以及分摊情况的具体信息。这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以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这些信息的公示有助于增加购房过程的透明度,让购房者更加清楚地了解他们所购买的房屋的具体情况。